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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实施办法

[发表时间]:2021-09-23 [浏览次数]:

湖北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实施办法

湖科教〔20177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 为了弘扬优秀教师对青年教师传帮带的优良 传统,帮助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学校教学工作,提高教学水平 和人才培养质量,学校实行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,并制定 本办法。

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青年教师,是指新应聘本校从事教 学岗或教学科研并重岗、不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 青年教师,以及教学相关单位认为有必要承担助教工作的教 师。

第三条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,必须承担助教工作。教 师所在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为青年教师安排助教导师。

青年教师承担助教工作,原则上在进校后第一年完成, 一般为不少于36学时的一门本科课程。所助教课程类型一 般应是全日制本科生必修课程或通识教育精品课程。

第二章助教职责和考核

第四条青年教师在助教工作期内不能作为主讲教师

立承担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。助教工作的主要职责包 括:

一)了解专业培养方案的基本结构、课程构成、教学 环节,学习掌握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和方法、教学管理和 运行的规章制度。

二) 随堂听课,了解助教导师所主讲课程的教学全过 程,掌握课程的教学内容、教学重点及难点,明确该课程在 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。

三) 参与助教导师主讲课程有关教学辅助环节的工 作,包括准备教学资料,组织讨论课、习题课、读书会,辅 导答疑,批改作业,指导实验、实习及野外考察,组织考试、 试卷评阅和教学反馈等,协助助教导师做好其他相关的教学 工作。

四) 在助教导师的指导下,担任助教导师主讲课程部 分教学任务,但授课学时一般不超过课程总学时的四分之 一;对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应按课程要求备课、撰写教案、制 作课件,并就试教内容、要点及主要教学方法征求指导师意见。

五) 参加学院或教学团队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;参与 助教导师主持的课程建设、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项目等工 作;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培训活动。

第五条助教考核工作一般由学院和教师发展中心组 织实施,从青年教师助教工作量、公开试讲、助教导师评价、 学生评教、助教工作总结和学院综合评价六个方面进行评价 (见附表12)。助教考核总得分=工作量完成得分x20%+ 公开试教得分x 30%+自评分x 10%+助教导师评分x 20%+ 生评分x 10%+学院综合评分x 10%

第六条学院负责对青年教师履行助教工作职责的情 况进行考核,教师发展中心负责青年教师公开试教的组织安 排和成绩记载。

青年教师必须向学院和教师发展中心提交听课记录、课 程教案、辅导答疑记录、助教工作相关记录、学期总结等相 关支撑材料。

第七条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考核等级分为优秀、合格、 不合格三个等级。

青年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高质量完成规定的各项任 务,得到助教导师和学生的高度评价,考核总得分90分及以 上评为优秀;能够履行岗位职责,完成岗位规定的各项任务, 考核总得分60-89分评为合格;未能履行岗位职责,未能完 成岗位规定的任务,考核总得分60分及以下评为不合格。

助教工作考核结果由教师发展中心报送人事处、教务处 备案。

第八条学校对助教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青年教师颁发 《助教岗位培养合格证》。取得《助教岗位培养合格证》的 青年教师方可独立担任课程主讲任务;助教工作考核不合格 者,必须继续承担助教工作,在此期间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。 连续两轮助教工作考核不合格者,根据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规 定不予聘用。

第三章助教导师遴选、职责和考核

第九条 助教导师选聘遵循学院推荐和导师自愿相结 合的原则。学院应聘请富有教学经验、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 的优秀教师担任助教导师,优先聘请各级教学名师、精品课

程的主讲教师。

每位导师每学期指导助教原则上不超过1名。

第十条助教导师由学院审批后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。 助教导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
一) 认真履行职责,治学严谨,教学经验丰富。

二) 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五年以上,具有副教授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。

三) 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,教学 效果良好。

第十一条助教导师应关心指导青年教师的成长,其主 要职责是:

一) 指导青年教师制订助教工作计划,帮助青年教师 教学能力发展。

二) 指导青年教师掌握主讲课程的教学内容、教学方 法、教学重点和难点,明确该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的作用, 熟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。

三) 安排青年教授讲授课程部分内容,指导青年教师 做好试讲准备工作。青年教师承担授课任务,助教导师应随 堂听课,并在课前检查备课情况,课后进行评议总结。

四) 在主讲课程结束时,对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做出评 价,提出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的意见和建议。

第十二条学校鼓励优秀教师承担助教导师任务。各学 院负责对本单位助教导师进行考核(见附表34)。助教导 师考核总得分=工作量完成评分x 40%+自评分x 10%+青年教

师评分x 30%+学院综合评分x 20%o

第十三条如果助教导师不能或不适合继续担负指导 任务,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为青年教师重新安排助教导师。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指导教师资格。

第四章工作量核定

第十四条青年教师承担助教任务计算教学工作量。助 教工作量按照助教导师课程教学工作量和助教工作评定等 第综合测定。助教工作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的,教学工作量按 照助教导师的主讲课程教学工作量的50%计算;助教工作评 定为不合格的,不计算教学工作量。

第十五条助教导师考核合格者给予20个教学工作量, 考核优秀者给予30个教学工作量。助教导师工作中途终止 的,按照实际履职情况计算导师工作量。

学校鼓励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,增加对助教导师和 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的津贴。

第五章附则

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向教师发展中 心报告助教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青年教 师助教工作日常督查。

第十七条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青年教师 助教工作实施细则。

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。

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

附件1:

湖北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岗位工作量评价表

青年教师姓名: 专业: 所在院部:

项目

内容

评分标准

分值

得分

跟班听

40

分)

拟授课程全程跟班听

课情况

得分=听课学时数:(课 程总学时数-试教学时 数)x20

20


听课总体情况(含其 它课程听课量)

平均听课量芸学时/周; 或全程跟班听课两门及 以上课程

20


备课与 试教40

分)

拟授课程的完整教案

(须为手写)

得分=教案完成学时数: 课程总学时数x15

15


拟授课程完整的教学

设计

得分=教学设计完成学时 数:课程总学时数x12

12


拟授课程的PPT课件 制作

完成量M 50%5分,

21-49% 3 分,M20% 0

5


课堂试教

12分,48

8


其他教 学环节

10 分)

完成指导教师安排的 各教学环节工作

要求青年教师全程参与, 且保质保量完成。此三项 由指导教师根据助教培 养期间的完成情况给分。

5


参与试卷命题与批阅

3


参与辅导答疑或实验 教学

2



项目

内容

评分标准

分值

得分

参加教 学培训

10 分)

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 各类教学培训活动

参加中心组织的所有讲 座、专题培训、观摩课及 研讨活动不少于6次,缺 席一次扣1分(以中心考 勤记载为准)

10


加分项

有科研、教研成果

论文、项目或其它研究成

5


合计得分











附表2

湖北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岗位培养工作考核表

青年教 师姓名


所在学院 指导教师姓名

助教岗 位工作 总结

拟授课程跟班 听课情况

课程名称:

总学时: 听课学时: 试教学时:

其它听课

课程名称: 听课学时:

已完成拟授课 程教案学时数


完成教学设计

学时数


完成课件学


参与其他教学 环节情况


参加教学培训


教研与科研 成果名称


从教学思想与观念、教学技能与方法等方面进行总结,提 供参加培养期间的典型案例与重要事件,要求内容详实、案例清晰, 言之有物、有感而发(可另附页):

自评分数: 本人签名:


指导教 师评价

对青年教师的工作态度、工作表现、工作成效以及取得的进步 进行评价:

评价分数:

指导教师签名:

教学学

院评价

工作量完成得分: 自评分:

助教导师评分: 公开试教评分:

学生评教分数: 学院综合评分:

青年教师助教考核总得分: 推荐等次:

负责人签名:

(学院盖章)

年月日


教师发 展中 心、教 务处、 教学质 量检测 与评估 中心、 人事处 联合审 核意见

审核得分: 审核结果: (优秀 合格 不合格)

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处 人事处 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估中心

(部门盖章)(部门盖章)(部门盖章) (部门盖章)


附表3

湖北科技学院助教导师基本工作量评价表

指导教师姓名: 所在学院:

项目

内容

评分标准

分值

得分

听课

50 分)

听课课时占青 年教师试教课 时比例

得分=听课学时数:试教总

学时数X 50

50


听课记录

50 分)

青年教师试教 课堂内容记录

得分=记录份数:试教总学

时数x 30

30


1 记录规范、详细、有问题 及改进建议20分;

2 记录不详、不规范5分;

3 无记录0

20


合计得分



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:


附表4

湖北科技学院助教导师工作考核表

指导 教师 姓名


所在 学院


青年

教师



助教跟班培养课程


总学时


青年教师试教学时


听青年教师 试教学时

对青年教师在教学思想与观念、教学技能与方法等方面的 指导措施及指导效果进行总结;或提供指导期间的典型案例和 重要事件(可另附页):

自评分数: 本人签名:


青年教 师评价

对指导教师的工作态度、工作表现及工作成效进行评价: 评价分数: 签名:

教学学 院评价

工作量完成得分: 自评分数:

青年教师评分: 学院综合评分:

助教导师考核总得分: 推荐等次:

负责人签名: (学院盖章)

年月日


教师发 展中 心、教 务处、 人事 处、教 学质量 检测与


审核得分: 审核结果: (优秀 合格 不合格)


评估中

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处 人事处 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估中心

心联合 审核意

(部门盖章)(部门盖章)(部门盖章) (部门盖章)